樹德科技大學藝術管理與藝術經紀系超修/減修學分申請辦法
114年6月10日113學年度第二學期第十八次系務會議通過
為利同學依個人學習需求彈性調整每學期修習學分數,本系訂定超減修辦法
申請資格如下:
一、申請條件
申請人須符合下列任一條件,並於規定期限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:
(一) 學分已滿
已修畢本系規定之畢業應修總學分數。
(二) 工作證明
已正式任職於藝術管理或藝術經紀相關工作,並檢附有效工作證明文件。
(三) 學期成績優異
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 90 分(含)以上。
(四) 班級排名前 20%
前一學期班級名次排名位於前 20% 以內,並經教務單位核實。
二、申請與公布時間
申請時間:
每學年上學期最後一周提出
公布結果時間:
每學年下學期開學前一周
三、其他規定
申請超修或減修學分經系主任審核通過後,須依學校行事曆公告時程完成選課異動作業。
本辦法未盡事宜,悉依本校相關學則及教務處選課作業要點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