樹德科技大學藝術管理與藝術經紀系超修/減修學分申請辦法

樹德科技大學藝術管理與藝術經紀系超修/減修學分申請辦法

 

114年6月10日113學年度第二學期第十八次系務會議通過

 

為利同學依個人學習需求彈性調整每學期修習學分數,本系訂定超減修辦法

申請資格如下:

 

一、申請條件

申請人須符合下列任一條件,並於規定期限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:

(一) 學分已滿

已修畢本系規定之畢業應修總學分數。

 

(二) 工作證明

已正式任職於藝術管理或藝術經紀相關工作,並檢附有效工作證明文件。

 

(三) 學期成績優異

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 90 分(含)以上。

 

(四) 班級排名前 20%

前一學期班級名次排名位於前 20% 以內,並經教務單位核實。

 

二、申請與公布時間

 

申請時間:

每學年上學期最後一周提出

 

公布結果時間:

每學年下學期開學前一周

 

三、其他規定

 

申請超修或減修學分經系主任審核通過後,須依學校行事曆公告時程完成選課異動作業。

 

本辦法未盡事宜,悉依本校相關學則及教務處選課作業要點辦理。